欢迎光临民进辽宁省委网站
热门关键词: 民进辽宁 参政议政 十二五 东北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民主促进会辽宁省委员会 >> 文章中心 >> 参政议政 >> 建言献策 >> 正文
推进职业教育供给侧改革 解决技能型人才供需之间的结构性问题
时间:2017/6/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阅读:2550


   近年来,我省职业教育紧紧围绕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需求调结构,逐步提高了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但技能型人才供需之间还存在着结构性问题,突出表现在数量落差、专业落差和素质落差。

   1、数量落差。人才过剩与短缺两种极端怪相同时存在,原因是应届毕业生缺乏工作经验和实践能力,而企业大多需要成手。25—34岁的年龄段的求职者构成单位用人需求的主体,而职业教育毕业生的平均年龄却在18—21岁。流动求职者技能水平不高,与企业的愿望不相符。
   2、专业落差。主要表现在专业对口就业率不高,人才供给严重不足。原因是专业设置与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错位,人才培养相对滞后。职业学校对市场所需的用工岗位判断不足,师资力量的支撑实力不足,毕业学生与社会需求的脱节。单一的买方市场把企业推到了人才需求的主导地位,企业用工需求的随机性、随意性太大,且无人监管。
   3、素质落差。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主要渠道是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的流动性和发展空间比较小,就业后很难有继续学习的机会。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不高,中职教育吸引力不足。职业教育对于解决问题的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培养存在欠缺。
   为此建议:
   1、加强统筹规划。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优势,定期召开发展改革、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财政及教育等部门及行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建立由行业、教育以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等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参与指导校企合作、教育教学,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提供政策支持。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开办教学工厂、校企合作办厂,在税收、融资等方面予以政策优惠,落实安排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就业,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企业按照规定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自主创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与大学生同等条件的创业基金。建立职业教育双证书体系。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制定并逐步提高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公用经费标准,建立经费稳定增长机制。
   3、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实现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错位发展和特色发展。优化专业布局结构,以专业集群对接产业集群,以核心专业为中心,逐步建立与产业链、产业集群相匹配的专业集群。及时了解、跟进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适时进行调整。
   4、提高教学水平。制定在职教师进修与提高制度、新进教师引进及培训制度、兼职教师管理制度,落实职业学校用人自主权,构建“专、兼、聘”三结合的教师队伍。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培养模式,推行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法改革,建立分层教学、学分制等教学管理机制。围绕支柱产业遴选一批学校与企业合作,进行现代学徒制试点。加强职业素质的培养。
   5、建立评价机制。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性较高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定期开展以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贡献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实行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年报制度。建立定期督导和专项督导制度,对年度工作落实及重点建设工作进行督导。
   6、加强生产性实训。企业要成为职业教育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提供实训场所,加强实践教学,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执行能力以及综合职业能力,增强理论与实践的一体化。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力度,定期派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学校的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建立工程技术人员与专任教师轮岗制度。
   7、鼓励举办职业教育。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其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税前扣除,因接受实习生所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举办职业学校的企业,可将当年上缴教育附加费总额的一定比例用于购买本企业职业学校举办职业教育的公共服务。对职业学校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对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
   8、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动员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及省市关于职业教育的主要政策,及时总结和宣传企业、学校以及个人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凭借技术技能走向成功的典型案例。设立职业教育活动月,每年定期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舆论环境和良好氛围。
Copyright 2014 中国民主促进会辽宁省委员会 版权所有,对违反版权者保留一切追索权利 备案编号:辽ICP备14009709号-1
主办:中国民主促进会辽宁省委员会 电话:024-25903830 技术支持:辽宁省信息产业发展公司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网站,您是第 1234613 个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