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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化教育入手 增强中华民族认同感
时间:2017/6/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阅读:1041
    今年3月4日《人民政协报》报道了民进中央在全国政协上提出的《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表述的提案》,读后感触颇深。
    提案指出,如今,包括一些机关名称、活动名称以及新闻报道中普遍存在“汉语”与“中文”、“华文”等表述混淆使用情况,这与宪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社会实际不一致,既不利于中国形象的对外传播,也不利于民族团结。指出,“汉语”、“汉字”的表述与宪法推广的“普通话和规范字”的法律表述相矛盾,应该将国家通用语言和文字统一为“普通话和规范字”。
    这个提案对于进一步增强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中华文化和国家认同感,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历史证明,“语言和文字”是国家统一的基础和标志也是国家的软实力。语言文字的功能绝不仅仅在于交流和书写,还关乎民族认同和国家统一。共同的语言文字有助于形成共同的风俗习惯、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历史记忆、民族情感等,有助于形成共同的文化认同和民族认同,而这,正是促进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前提条件之一。正如民进中央提案中指出:国家官方语言打上“民族的标签”是危险的,乌克兰官方语言的俄语与乌克兰语之争,导致议会的武斗,也成为乌克兰分裂的原因之一。
    这个提案的提出是基于对少数民族文化、汉族文化与中华民族文化关系的深层次思考。笔者认为,民族的也是国家的。民族文化只有上升到国家层面,与国家文化融合统一,才能有无限的生命力,产生更强大的生产力。为加深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必须解决几个认识问题:
    一是片面曲解民族文化保护与推广普通话规范字的关系。推广普通话规范字是增强各民族国家认同感,减少各民族间交流交往成本,增进国内各民族大融合的必要措施。民族文化当中最具优秀品质的文化才是最有生命力和活力的文化。民族文化保护要建立在多元文化的交流、借鉴、融通上,而不是固步自封。
    以民族教育为例,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府为促进少数民族教育,设置了民族院校、民族中学、民族班等,送少数民族孩子到内地大城市上学,原本是促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促进民族交融的好办法,但到内地依然把这些孩子圈在一起。这个制度在一定时期是必要的。然而时代在进步,长此以往会使得少数民族孩子永远摆脱不了低水准、受照顾状态,难以建立竞争自信。民族教育要把学生放到开放竞争的环境中去,在祖国的大家庭中迁徙、工作、成长,为民族文化注入新生命,这才是对民族文化最好的保护。
    二是狭义理解民族文化的消失。实际上人类的发展就是不断进化的历史,地球上已经消失的语言文字成千上万种,是一种正常的人类进化现象。人类只有不断融合,才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环境,推动社会进步。
    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形成了影响我国几千年的儒家思想及以此为主流的儒家文化。秦一统六国,首先就是统一文字、度量衡。汉唐鼎盛时期随着丝绸之路开通,东西方文化的大交流大融合,尤其是两汉时期佛教的传入、盛唐时期伊斯兰教的传入,使得中华文化有了新的内容,并在随后的历史当中本土化民俗化。试想,建国两百多年的美国如果不能够用英语统一国家的语言文字,任由欧亚非移民独自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就不会有今天高度融合与高度国家认同感的美利坚合众国。早年台湾称繁体字为“正体字”,意在表明台湾坚守中国文化正统,如今却刻意在表明台湾文化和大陆文化的差异,弱化国语教育,而把“客家话”或“闽南话”称为“台语”加以推行,其用意昭然若揭。
    不久前,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朱维群在四川藏区调研期间,与四川省作家协会主席、当代著名藏族作家阿来的对话耐人寻味,发人深省。
    阿来认为,民族间差异越被过分强调,国家共识与认同的形成就越发困难。朱维群指出,时时处处强调和提醒人们的民族身份,造成一些地方少数人闹点什么事,很容易就上升为“民族问题”,进而导致法律效能打折扣,解决办法或者偏向于对特定民族的成员采取防范,其后果是易引发少数民族人群不满;或者偏向于妥协迁就,其后果又往往是引发内地人群不满,导致原本很“皮实”的民族关系越来越敏感。
    民进中央的全国政协提案提醒全社会从规范“普通话”表述开始,消除思想的混乱与文化的浮躁,增加文化共识,才能增进国家共识。而这种认知与认同,要靠文化教育长期春风化雨般的建立和形成,通过中国人共有的精神家园的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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