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目前长城长度达2350千米,占全国长城资源的6.86%,位列第五名。2021年,编制实施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建设保护规划》,确定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十方面的建设任务。但从目前情况来看,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在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管理机构松散,专业管理人才匮乏。各有关市基本上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及专职机构,一般由宣传部牵头,文化文物部门具体负责,发改、林草、交通等部门参与,但总体管理较为松散,缺乏合力。各市县区文博单位几乎没有从事长城保护和科学研究的专业人员,技术力量严重匮乏。长城所在地虽设有长城保护员,但覆盖面不全,专职保护人员少。
二、各地保护规划缺乏全局思维,整体保护意识有待提升。我省长城遗存类型、形制、结构和材料丰富,分布区域广泛,地形地貌多样,保存状况差异大。目前,各地长城遗址保护规划编制不够全面细致,没有完全结合并有效区分各地长城遗址的特殊情况、风土人情,未能运用全局思维将长城相关建筑与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整体保护。
三、长城资源利用率低,深度研究与整合开发结合不足。我省现阶段对长城的开发利用,大部分只限于旅游观光,对长城的价值研究和阐释深度不足,开发程度低。长城资源还没能和旅游业进行深度融合,长城文化的带动作用发挥得不充分。
四、重视程度不够,保护方法单一。长城遗址遍布我省多市,一些地区受经济发展滞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础薄弱、长城沿线人口迁出多、人口空心化问题严重等因素制约,对长城遗址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大部分长城段保护方法单一,基本以静态保护和技术保护为主,有的只在附近立一块文物保护碑,缺乏有效保护。
为此建议:
一、设置省、市、县区三级专职机构。省级机构总揽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全局,市级保护机构统管全市建设工作,县区级设置分支机构,县级以下设置长城遗址保护站作为派出机构。每一级都要配备充足的人员编制,安排足够的专职工作人员,确保保护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科学规划,分类保护。在目前《长城保护条例》《规划》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方案,采取特殊的分类保护措施。立足长城(辽宁段)资源保存情况及独特优势,综合分析我省长城遗存类型、形制、结构和材料等因素,与国家规划全面衔接,彰显长城精神的同时呈现出辽宁特色。邀请文化保护、历史研究等方面的专家学者,根据自然的形成特点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三、挖掘长城文化内涵,开发长城遗产的市场和文化价值。在建设长城文化主题公园过程中,对拥有众多历史典故和英雄事迹的长城遗址,进行详细区分,并打造不同的长城文化故事演艺剧场,将长城的文化内涵与长城文化遗址保护紧密结合,将辽宁历代特有历史文化与长城文化紧密结合,将长城遗址保护与波澜壮阔的历史背景紧密结合。广泛应用数字信息技术,深入结合数字媒体,弘扬长城精神。
四、统一管理,整体保护。要尽快建立有效的跨区域协同管理机制,要统筹协调,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将全省各地境内的长城资源融入到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建设总体布局中,依托长城遗址、长城沿线城址等,打造长城遗址文化旅游展示廊道,加快各类型长城博物馆、长城风景道等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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