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中国政协报”微信公众号)
垃圾分类是改善生活环境,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垃圾分类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分类意识偏低。据统计,我国居民垃圾分类知晓度高达90%,但能够参与并比较准确完成分类的人群只占总数的20%左右,能够长时间坚持的人更少,前端分类的参与程度直接影响了后端的处理效率。二是分类知识普及不够。当前,我国对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科学普及还不够全面深入,居民对分类知识的掌握并不具体,分类投放不准确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收运分类不到位。在垃圾收运环节,由于设施现代化水平低、运输成本高等一系列问题,即使居民做到了前端分类,后端收运环节也不能完全做到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受此影响,降低了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四是变垃圾为“宝”的获得感偏低。有的地方已经建立了“绿色积分”体系、奖品兑换等措施,但卖废品的受益往往高于积分兑换,因此,市民更愿意将垃圾卖给废品收购站,不仅为无照经营的“低、小、散”废品收购站提供了滋生的土壤,甚至还会造成二次污染。五是垃圾分类相关立法尚未健全。目前各省对垃圾分类还是以鼓励和激励为主,对垃圾不分类的行为缺乏法律约束力,相关的惩罚措施和监管体系亟待完善,单靠宣传、劝导以及个人的意识程度和道德水平,难以保证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实施。
一是建立并完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制定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利用专项法规及保障制度,明确个人垃圾分类责任和义务,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分工,并将垃圾分类纳入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强化垃圾分类后端的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居民和垃圾收运单位的双向监督机制,强化垃圾回收再利用的监管。制定垃圾收运处置各个环节的违法处罚制度和垃圾违法投放有奖举报制度,“奖”与“罚”双管齐下。
二是强化宣传效果。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专业讲师对垃圾分类宣传员、志愿者、物业保洁员、幼儿园及中小学老师等进行专题知识培训,全面准确掌握垃圾分类过程中的关键点。社区要组织相关人员,分片包户,发放分类知识卡片,入户宣传,确保垃圾分类人人知晓。幼儿园及中小学除在校进行垃圾分类教育之外,还要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社会实践活动,用实际行动去保护身边的环境。
三是提高垃圾回收中的智能水平。在未来的技术创新中,尝试将垃圾袋按分类法生产成与分类垃圾箱一致的颜色并印上二维码,用来分别装不同种类的垃圾,刷码进行分类投放,若垃圾袋颜色与投放箱颜色不同,将不能投放。对有害垃圾回收箱进行升级改造,针对灯管和灯泡等垃圾增加防碎功能,针对温度计、化学溶剂等垃圾增加防漏功能,并联网实时跟踪这些有害垃圾的收运及处理情况,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四是加强垃圾分类行业规范化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大量涌入市场的各种智能回收箱、分类垃圾桶等设施和产品的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做好监督引导,强化后续管理,防止这些新产品变成新的垃圾。加强对可能衍生的如垃圾分类回收员、垃圾分类小哥等新职业的管理,要制定出上岗考核标准,并要求用工企业必须对上岗人员进行严格的专业知识和个人素养培训,合格者持证上岗。
五是提高垃圾回收的积分标准。相关企业应提高垃圾分类回收的积分标准,可以设定一个时间段,对在此时间段内绿色积分达到一定数额的居民进行回馈返礼,增加居民的获得感,使居民从垃圾分类中得到实惠,从而激发居民主动分类的积极性。
作者:姜军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委、辽宁省主委、沈阳市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