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在创建公平的竞争环境中的作用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改革开放的经验总结,也是未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改革原则。市场机制正确地发挥作用,保证资源的有效率配置,推动创新与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政府活动与市场活动的边界必须清晰。政府主要的职能是要界定并保护产权,保证契约的执行,设计合理的交易规则,对垄断和外部性实施必要的规制,提供公共物品等。政府的不当参与,或者政府没有正确地履行自身的职能,也可能导致市场竞争结果产生低效率。因此,市场竞争是否是公平的,关键取决于政府活动本身的质量,在于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是否止于克服市场失灵的领域。
二、辽宁省创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1、行政权力不恰当地进入企业经营领域,造成无行政权力支持的企业与获得行政权力支持的企业待遇存在差异,违背市场竞争的效率原则。
2、政府补贴造成企业间竞争不公平。我国各级政府对企业有着大量的财政补贴,大部分的补贴给予了大型国有企业,少部分给予民营企业的补贴也落到了较大规模的民营企业手中,绝大多数的民营中小企业根本无法获得政府的补贴。这些补贴增加了接受补贴企业的竞争优势,他们可以用低价格手段与未获得补贴的企业展开竞争,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受到了限制。
3、在反不正当竞争和对垄断企业进行规制方面还存在着差距。关键是存在着对垄断行业的规制不到位,不根除这种垄断,市场体系难以不断完善,市场功能难以实现。
4、较大的执法弹性,使不同类型的企业受到不同的对待。一般来说,大型企业会受到地方政府某种特别的关照,即使其违法,也可能免于处罚,或者给予较轻的处罚。而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则常常受到歧视性处罚。同样的行为,接受不一样的处罚,无疑破坏了竞争的公平性。
三、创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建议
1、政府正确发挥作用,合理调整政府职能。建议我省继续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四中全会所确立的改革原则,深入研讨我省的政府改革方案。这样,在中央政府出台改革方案后,我省就可以迅速加以实施,尽可能快速地推动我省市场经济的建设。
2、改革政府补贴的方向和方式。政府补贴应该面向民生,面向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政府补贴不应针对个别企业,而应当成为普惠型的。否则,就会扭曲市场的选择,产生低效率的经济活动,甚至导致腐败难以根治。
3、改革国有企业。根据中央的要求,认真研究国有企业改革的路径。对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和非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实施分类改革。研究哪些企业需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哪些企业仍需保持国有独资。对于仍保持国有独资的企业,也需要研究改进管理方式,进一步去行政化,使其成为自主经营的实体。
4、加强法制建设,确保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或惩罚。分析已有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定,对那些对某些类型企业产生歧视作用的条款要尽快加以废止。在立法和制定政府规定过程中,建立公正的程序,保证开放和透明,充分征求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满足公众的参与要求。细化处罚条款和标准,降低执法弹性。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的公开和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