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这有助于形成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然而,各部门由于长期单独执法,仍有一些方面有待于进一步统一和协调,主要包括:
1、涉及环保的各部门使用的地类图纸并不统一。例如,同一地点,在国土部门二调系统中显示地类为林地,而移送至林业部门后,在林业部门系统中却显示为非林地,最后无论执法部门怎么处理,理由似乎都不够充分。
2、各系统数据分散在各部门,如需要整合,会有偏差。例如生态红线数据、生态水源地数据在环保部门,与国土系统使用的坐标系统并不兼容。
3、空间规划整体呈现破碎化。环境空间规划应是完整的、长期的,而目前各部门专项规划虽也征求其他部门意见,但仍以自身规划目标为主,致使整体空间规划呈现功能区交叉、重叠的现象。
为此建议:
1、各执法单位数据信息要尽快统一、共享。由环保部门牵头,尽快统一土地、环保、林业、水利等执法部门的图纸及坐标。
2、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要安排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参与到相关工作当中,使各部门对该套数据予以认可并进行统一使用,从而在数据口径上保持一致。
3、统筹做好整体空间规划,打破目前各部门不同的中、长期专项规划,即全区域涉及环保领域的部门,只做一套中、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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