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钟伦 省直
目前,我国护工行业的困境主要体现在护工自身、社会需求、职能监管及供求调控等四个方面。主要体现在无统一的护工登记及等级考核制度和完善的护工行业准入制度,医院基本不能提供专业领域护工服务,大多数医疗结构没有专职部门负责护工管理工作,极易衍生护理事故及纠纷,医疗结构、患者及护工的合法权益都难以得到保障。而大量专业医护人员不愿意转向护工行业,更导致医疗人才闲置。为此建议:
1、成立区域性护工行业协会。帮助护工进行同业互助交流,提高自身技能,推荐更多就业渠道,提供合理合法维权途径,缓解心理压力。
2、建立护工行业统一认证制度,制定护工行业从业规范。专业上将护工分为“临床护理类”和“日常护理类”,并进一步细化为“康复性临床护理”“治疗期临床护理”“失能型日常护理”及“伴随型日常护理”等类型,按类型对相关护工专业进行等级化分。通过等级升降、资质取消等奖惩机制约束护工行为道德。
3、双向规范护工市场日常管理。制定针对医院、家政中介和养老机构的管理考核办法明确独立部门归口管理。制定相关条款保护护工合法利益及合理诉求,保障合法护工就业渠道。
4、严格执行岗前实习政策,避免无经验人员上岗。强制要求护理从业者进行规定时间的岗前实习。鼓励使用刚通过理论考试的实习护工,适度降低收费标准,既提供大量实习机会,又满足低收入群体护理需求。
5、扩大护工队伍的来源。出台政策鼓励医院、正规医护院校等具有医护师资力量的专业机构开展护工培训服务,通过合理学分或经济奖励鼓励医护专业在校生成为兼职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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