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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矿山走出来的劳伦斯 
时间:2017/6/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阅读:434

 

    我觉得,我与劳伦斯在某些方面有相似之处:他出生在一个纯粹的煤矿工人家庭,他的父亲终其一生只是一个矿工;他的母亲是一位粗通文墨的妇女,对他的成长有着很大的影响;他在矿山度过了童年和青少年时代,以后,则走出了矿山,开始了文墨生涯。更重要的是,他一生都对家乡矿山有着深厚真挚的感情,看作是自己“心灵的故乡”。如果只作简单的比较,我的人生轨迹也大致如此。
    所以,我来到劳伦斯故居,在心头就别有一番滋味,别有一番感慨和感受。
    我们从伦敦出发,穿行在冬日的霏霏细雨中,走过一座座秀美的英国小镇,穿过一壑壑翠谷,一片片绿野,享受着宁静田园般的如画风景。经过几个小时的行程,来到劳伦斯的故乡。劳伦斯的故乡在诺丁汉西北处的伊斯特伍德镇(Eastwood)。劳伦斯多次提到自己的故乡,他说:“在我眼中,它过去是、现在依然是美丽至极的山乡:一边是遍地红砂岩和橡树的诺丁汉,另一边是以冷峻的石灰石、桉树和石墙著称的达比郡。”不过,在劳伦斯生活的时代,伊斯特伍德是一个贫困肮脏的矿区小镇,不远处就是日夜喷发着滚滚黑褐色煤烟的矿山。如今,当年的煤矿都停产了,巷道都充填了,又恢复了开采之前的山林和草地,再现了山清水秀、古朴悠然的风光。小镇上宁静安逸,街巷如初,乡景如故,保留着维多利亚时代的小镇风貌。走进这座小镇,仿佛又走进了维多利亚时代普通矿工之家的生活,走进劳伦斯早年生活和工作的场景。现在的伊斯特伍德乃至诺丁汉,都以是“劳伦斯的故乡”而自豪。走在小镇里,几步就能发现一块标有与劳伦斯有关的牌子。劳伦斯的大部分作品的背景都有家乡实景的原形,这些原形都列入了“劳伦斯故乡”的文物保护工程中,加以悉心保护和开发,并对游客开放。在镇上有劳伦斯住过的五处旧居,风貌如故,其中有三处仍然有人居住,一处开辟为“儿子与情人村舍”,他出生的那个老房子则开辟为劳伦斯纪念馆。实际上,走进这方圆几平方英里的“劳伦斯故乡”,就仿佛走进了一座巨大的劳伦斯的纪念馆,一切似乎都与劳伦斯有关。
    劳伦斯在1926年写下的关于故乡的一封信说:“如果你再到那边去,就去看看伊斯特伍德吧,我在那里出生,长到21岁。去看看沃克街,站在第三座房子前向左边远眺克里契,向前方展望安德伍德,向右首遥望高地公园和安斯里山。我在那座房子里从6岁住到18岁,走遍天下,对那片风景最是了如指掌…… 那是我心灵的故乡。”在他自传性质的长篇小说《儿子与情人》开卷伊始,也有对故乡的详尽描述:“围着房子转转,看看屋前的小花园,能看到侧面花园的阴影中生着熊耳朵花和虎尾草,正面花园的阳光下盛开着各色石竹花儿;能看到每家洁净的前窗,小巧的廊檐,低矮的水蜡树篱和阁楼顶上的老虎窗。但那只是房子的外表,由此看到的是矿工的女人们布置的前厅,前厅是不住人的。人们活动的房间,也就是厨房,位于房子的尾部,对着后面一排房子乱糟糟的后花园和炉灰坑。两排房子和两溜炉灰坑之间是胡同,孩子们在此玩耍,女人们在此嚼舌头,男人们在此抽烟。”
    劳伦斯纪念馆建在他出生的那座位于街角上的老房子。现在这所房子内景基本上是按照小说《儿子与情人》的描写复原布置的,保存了劳伦斯家当年的生活实景,是那个时代矿工之家生活方式的再现。前厅布置得雅致大方,靠墙的位置摆放着一架钢琴,还有靠椅、沙发、瓷器等摆设,厨房外有了一处窄小的操作间,可以在此洗菜,进行食品粗加工,然后拿到厨房中的炉子上烧烤烹煮,后院里还有一架压水井。楼上是三间带天窗和山墙窗的阁楼卧室。在卧室的陈列柜里,摆放着劳伦斯的全部作品。特别引人注意的是,走廊和卧室的墙壁上悬挂着劳伦斯所作的多幅“色情”油画作品,可以看出劳伦斯在绘画方面的天赋。正如我在一些作家故居,如雨果、林语堂、狄更斯、勃朗特姐妹等人的故居看到的,许多杰出的作家在绘画方面也有不凡的成就,只是他们的文名太盛,遮蔽住他们在其他艺术领域的才华。劳伦斯的这些画作还有一段传奇的经历。1929年,劳伦斯的惊世之作《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出版后,英国警察在伦敦的一家小画廊中查抄了这批油画,后来,劳伦斯将这批油画带出英国。直到半个多世纪以后,这些油画才从美国新墨西哥州回到作家的故乡。
    1885年9月11日,劳伦斯就诞生在这座老房子里。他的父亲是一位矿工,每天早上四五点钟就起床去上班,一直在井下采煤,还不止一次受过重伤。他的母亲则是一位有文化的女子,读过很多书和诗歌。“可她只是个工人的妻子而已,寒酸的小黑帽下是一张聪颖光洁、‘与众不同’的脸。……她生性敏感、聪慧,可能真的高人一等。可她却沦落到劳动阶级中,与比她穷困的矿工之妻们为伍。”劳伦斯生活在家庭的飘摇之中,他所记得的是家门外的沃克街上白腊树的树枝在大风的呼啸中发出尖叫声,与家里母亲的尖声争吵、父亲的雄壮的男人声音和咒骂声混合在一起。就是在这样粗旷简陋的环境中,就是在这样的家庭中,却诞生了一个绝世的文学天才。劳伦斯对自己的童年有着深刻的记忆,他曾说:“每每回想起童年,都觉得似乎总有一种内在的黑暗闪光,如同煤的乌亮光泽,我们就在那种黑暗的光泽里穿行并获得了自己真正的生命。”正是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中,向劳伦斯展现了最初的生活世界,也培育了他认识世界、认识人生的眼光和角度,更培育了他敏感、诚挚而热烈的感情。
    劳伦斯具有浓厚的乡恋情结,深深爱着他的故乡。他说:“这是我的,我自己的故土!”他的根深深地扎在故乡的泥土里,即使远走他乡,那根须依旧在故乡的泥土里伸延,在故乡的大地上发芽抽枝,开花结果。他说:“每个人都是被极化在某个特定地方,这个地方就是‘家’——故乡。”劳伦斯就是被“极化”在他的故乡伊斯特伍德,他的作品无不打上了“地方之精神”的烙印。劳伦斯在这里出生,在矿区粗旷而豪放的环境中长大,刻骨铭心地记着社会底层人的生活,同时他也体悟到了底层人的善良和美,这种善和美同样浸透了他的精血。他说:“从小我就知道,那些普通的矿工怀有一种奇特的美感,这美感来自于他们的直觉和本能,是在井下被唤醒的。”“我无法从我自己的阶级摇身一变进入中产阶级。我无论如何也不能为了中产阶级浅薄虚伪的精神自负而抛弃我与本阶级同胞之间、我与土地和生灵之间的血肉因缘。”1912年,在他26岁那年,劳伦斯告别了故乡,开始了浪迹天涯,边走边写的生活。而他前26年与故乡血肉相连的生活则成为他丰沛的创作源泉。在以后的日子里,无论是在伦敦,还是浪迹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和美国,他似乎更多的时间里是在反思这26年的生活对自己的意义。有人评论说,没有与故乡血肉相连的体验和对故乡切肤的情仇,劳伦斯就不是劳伦斯;而离开后如果不是将故乡作为自己的文学源泉,劳伦斯也不能成为劳伦斯。
    劳伦斯带着以故乡生活为背景写下的文学作品,走出了矿山;以一个矿工儿子的身份,以质朴纯良血气方刚又略带寒酸的文学天才面目出现在伦敦的文学沙龙里。而他的出现,则在文坛上卷起一股旋风,引发了极大的轰动与争议,并对20世纪的英国文学产生了广泛影响,从而被称为“英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
    而这一切,或许如他的妻子弗丽达所写的话那样:“不是我,而是风”。这是从伊斯特伍德的矿山吹出来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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