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民进辽宁省委网站
热门关键词: 民进辽宁 参政议政 十二五 东北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民主促进会辽宁省委员会 >> 文章中心 >> 参政议政 >> 建言献策 >> 正文
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助推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建议
时间:2018/6/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王玲 阅读:1304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研工作者在经济社会中的价值体现,也是隐性的科研成果向显性的社会生产力过渡的关键环节。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尚处在发展的处级阶段,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存在成果转化率不高、技术转移规模较小、转化后经济效益不佳等诸多问题。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科技成果的商品化率和产业化率高达70%-80%,而在我国,每年完成科研成果能转化并批量生产的仅20%左右,形成产业规模的则仅有5%。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更低一些,尤其还有很多有效的科技成果转移到了其他省份,未实现就地转化。因此,加快推动机制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实现加快我省老工业基地发展的重要抓手。

当前,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1、“平行线症结”制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水平的科研人员的研究目标大都聚焦国际科技前沿、国家发展战略以及符合国际规范的科研成果,追求可国际比较的定量化科研绩效。结果是研究成果很难与企业的技术创新过程实现交叉,从而大大增加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难度;而企业一般很现实,多数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更多考虑的是如何降低成本、减少研发投入和增加利润,所需要的是实用的能够满足客户需要和快速赢利的技术,而较少顾及长期发展、长效投资与大规模研发投入。这种现象类似于几何学中的平行线,因此,被称为“平行线症结”,这是当前制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首要问题。

2、“达尔文死海”现象制约科技成果转化。涉及能源、环境、健康、先进制造等多个领域的技术成果,从技术发明直到符合各类检验标准、满足用户体验,需要长时间反复的研发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其学术内涵在早期已被揭示和公布,之后难以得到研发资金投入,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员失去了继续推进兴趣;另一方面,该技术成果尚未形成可赚钱的产品,企业得不到盈利却要承担创新风险。这个高校院所和生产企业两头不愿沾的中间地带,就被形象地称为科技成果转化的“达尔文死海”。

3、缺乏科研成果与市场的有效对接载体。教师擅长学术研究,却不擅长做企业家。一方面,如果由教师自己负责转让,不仅由于其不具备专业背景导致转让的效率低下,同时也耗费其大量科研与教学时间。另一方面,高校教师在向企业推介科研成果时,由于企业往往看重短期效益,而教师则对成果带来的效益预期很高,这样就造成转化对接的不通畅,需要建立市场平台。沟通有效对接渠道,建立市场机制。

为此建议:

1、改革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的管理制度。各相关部门要不断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简政放权,推进落实将科技成果使用、处置等权限下放给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转变科技成果是国有资产的模糊、笼统的概念,明确其为各科研单位自行拥有的有效资产,全权承担转化科技成果的责任。充分调动各个科研单位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整体上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最大限度地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经济的发展动力。

2、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考核评价的机制。政府部门加强对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的考核,对科研项目,从立项开始到成果验收,都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也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在职称评定、岗位管理、考核评价方面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积极研究设立内部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为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人员提供支持。

3、大力培育阶段性技术交易市场。政府部门着眼于长远,耐心支持技术转化的中间开发过程,更加注重科技投入对技术进步的实际作用。大力培育阶段性技术交易市场,强化知识产权的法律保障,建立科技成果成熟度评价标准,完善交易平台和辅助条件。进行阶段性技术交易既可让早期研发和风险投资获得回报,又给其他企业获得持续研发、分享回报的机会,直至生产企业接手实现产业化。形成全面、自发的技术成果转化机制。

4、完善保障成果转化各方利益的制度。在强调科技人员的权益、突出个人在创新成果利益分配上的重要地位的同时,不能忽视科研机构、企业的利益,要对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各方的利益公平进行合理分配。建议通过制度的合理安排,使高校、院所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与科技成果创造人员一同获益,形成研发——获益——再投入的良性反馈机制。鼓励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积极参与到科技成果产生的过程中,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形成利益共同体。

5、促进军用技术向民用领域转化应用,实现军民融合发展。激光、电子计算机、“GPS全球定位系统”等诸多科技产品均是来源于军事科研项目,后转向民用,极大地推动了人民生活转变和社会进步。建议加强与中央有关部门的战略合作,积极发挥产业优势,结合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军民技术结合平台建设等工作,大力支持军民融合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发挥技术咨询、投融资、孵化器等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支持优秀军用技术向民用转移。

(作者为民进省委会副主委)

 

Copyright 2014 中国民主促进会辽宁省委员会 版权所有,对违反版权者保留一切追索权利 备案编号:辽ICP备14009709号-1
主办:中国民主促进会辽宁省委员会 电话:024-25903830 技术支持:辽宁省信息产业发展公司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网站,您是第 1234613 个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