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促进会辽宁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决议
 
       
     

 

202261日民进辽宁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民主促进会辽宁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于2022531日至61日在沈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民进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辽宁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听取并审议了姜军同志代表民进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所作的题为《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 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贡献》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民进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和出席民进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决定了民进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经过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会议充分肯定民进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的工作。会议认为,民进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民进中央和中共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共省委统战部的有力指导下,切实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以思想建设为统领,高素质参政党政治建设取得新成效;以组织建设为抓手,新时代参政党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以服务全省中心工作为重点,参政党履职能力建设取得新突破;以开展扶贫济困公益活动为载体,社会服务工作取得新成绩。经过努力,圆满完成了民进辽宁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开创了工作新局面。

会议认为,民进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对未来五年的工作建议站位高远、切实可行,是一份主题鲜明、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催人奋进的好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是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维护国家“五大安全”能力显著提升、形成对国家重大战略强有力支撑、为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民进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跟进学习贯彻即将召开的中共二十大、民进十三大精神,按照中共辽宁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论述和“四新”“三好”要求,紧扣参政党建设“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时代主题,深化政治交接,在“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体现更高站位;坚持固本强基,在不断推进自身建设上彰显更大优势;提升履职效能,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展现更大作为;拓展平台载体,在开展社会服务工作中取得更大成效。

会议号召,全省民进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共二十大、民进十三大胜利召开!